尚之宇有限公司
Song.Win Co.,Ltd
【產品保固條例】

 
第一條 產品保固期限及其內容
  1. 本公司產品保固項目分第一類型與第二類型保固,第一類型保固1年,第二類型保固6個月。
    第一類型產品:USB電子產品、含電子電路產品。(詳細品項建附件一)
    第二類型產品:無須連接電腦產品、不含電子電路產品。(詳細品項建附件一)
  2. 消費者自購買日起計算保固期限,依產品類型給予保固。
  3. 依消保法規定實體店面銷售商品,除非販賣商品為瑕疵品外,並沒有義務提供消費者退換貨服務。
第二條 保固範圍與如何保固
  1. 本公司產品正常使用情況下,非人為外力破壞,經本公司工程部測試檢測後,確定為本公司產品問題,給予免費維修。
  2. 在下列情況下,將酌收維修費用或其他費用:
    產品經技術人員測試後,發現因不當使用而造成損壞者。
    產品本身超過本公司給予的產品保固期限者。
    產品未依原廠提供指示操作,而造成損壞者。
    無法出示保固證明者,無法辨識保固期限但可辨識為本公司產品者。
    保固範圍限於實體保固,若為消耗性商品,如產品附件、搖桿使用墊片…等等,必須酌收費用。(本公司產品消耗品件附件一備註)
    保固卡內容經塗改,或模糊不清而無法辨識者,但確認為本公司產品者。
  3. 在下列情況下,本公司將拒絕提供保固維修服務:
    產品保固卡所記載之內容與產品不符者。
    經判定為非本公司出產之任何商品,將不享有本公司提供任何保固維修。
    擅自拆解零件或修改,導致不良情況發生者,不享有本公司保固維修,若須維修者將酌收相關費用。
    不可抗拒之天災地變。
  4. 本公司產品保固維修識別:
    視保固卡內店家所提供之購買日期證明(保固卡使用見附件二)
    若消費者購買本公司產品為高壓密封包裝者,以當天購買發票做為保固依據。
    若店家為免開發票,店家可開立購買證明代替保固卡。
  5. 消費者購買本公司產品為瑕疵品,七日內可提供免費更換新品(建議店家或業務親自測試),超過七日均以維修保固處理。
  6. 七日內購買之瑕疵品,由代理本公司產品之經銷商代之處理更換新品。
  7. 商品維修時請務必提供保固證明,方便辨識保固範圍。
  8. 若發現購買的商品非本公司所出產之產品,一律不提供保固,若是本公司出資運費者,消費者必須補貼運費。
  9. 產品保固卡如有塗改或產品保固卡無蓋上店家購買章與填寫日期者,視同無效,則由本公司依出廠日期判定保固日期。
第三條 維修保固服務
  1. 本公司無提供到府收送維修品服務。
  2. 產品維修服務:
    產品仍在有效保固期內,消費者可經由原購買經銷商代送維修。
    備註:維修產品必須將有效期限內之保固卡一併送回原廠。
    產品仍在有效保固期內,消費者可自行與本公司聯絡,並將維修品寄回本公司維修,待產品修繕後,本公司會將產品直接寄回給消費者。
    備註:本公司僅負擔產品送回之運費。
    若產品已超過保固期,消費者應直接與本公司聯絡,本公司會線上提供維修服務說明。
    備註:產品超過保固期後產生的維修檢測費用,將會預先提供給消費者了解。
    消費者可透過Email客戶服務信箱,告知本公司產品維修任何情況,本公司會提供線上維修服務說明。
  3. 維修工作天數:
    消費者經由原購買經銷商代送維修產品,由本司收到維修品算起五個工作天,完成產品檢測與維修。
    消費者親自寄送維修品或親自到本公司送維修品,由本司收到維修品算起五個工作天,完成產品檢測與維修。
    若維修品需要任何檢測或維修費用,本公司會先對修費者電話通知,等待消費者確認後,才進行產品維修。
  4. 特殊維修條件說明:
    若因為本公司產品造成其他廠牌電子產品受損,必須經過本公司鑑定後,才能進行賠償相關事宜。
    若因為其他廠牌電子產品使本公司產品受損,經過本公司鑑定後,不適用本公司保固範圍。